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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建筑

医疗建筑设计三要素
建筑包括医疗部分、供应部分和管理部分,总平面布置原则是以医疗部分为主,使各部分既联系方便又互不干扰。综合医院有三种基本布局形式:分散式、集中式和半集中式。分散式是将各部门分别设于独立的建筑物中,以利于通风、采光,但联系不紧凑,占地多,管线长;集中式是将门诊、医疗、住院等和供应、管理各部分集中在一整体建筑物中,联系方便,用地省,管线少,但工程较为复杂;半集中式是将门诊、医疗、住院等部分集中在一起,而将供应、管理等部分分开。

专科医院有精神病医院、肺结核防治医院、传染病医院、儿童医院、妇幼保健医院、肿瘤医院、口腔医院、骨科医院、烧伤科医院、眼科医院、胸外科医院、颅脑医院和整形外科医院等。其中在建筑上较特殊和复杂的为精神病医院和肿瘤医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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